“强拆医院”追责不可高举轻放
据新华社报道,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被强拆事件调查结束,最新通报认定,该拆除工作事先未履行强制拆除手续,确定为非法拆迁。除相关领导干部被纪委诫勉谈话,私下提议强拆的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王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惠济区征收办副主任熊某被免职并给予记过处分。
目前,警方已经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两名直接实施拆除工作的社会人员陈某和邓某进行了刑事拘留。就刑法规定看,这两人的行为不仅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而且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问题是,如果直接实施强拆的人员涉嫌犯罪,那么在私下提议强拆的政府官员却只被追究党纪或行政责任,这合适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王某和惠济区征收办副主任熊某是违法强拆的提议者,是涉嫌犯罪行为的发动者。根据共同犯罪理论,王某和熊某这两名政府官员同样涉嫌犯罪,而且是主要犯罪嫌疑人。
郑州违法强拆医院事件让当地政府公信蒙羞。若用纪律代替法律,则无异于在此事件的伤口上再度撒盐。
(《新京报》1.18 邓学平)
精准扶贫先精准选人
四川达州市召回调整29%履职不力的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引起广泛关注。扶贫选人用人不准导致履职不力,其他地方同样存在。达州市自亮“家丑”,为全国扶贫选人提供了一面镜子。
只有精准选人,才能精准扶贫。“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村级组织是群众脱贫致富的火车头,村第一书记就是列车长。精准扶贫选派第一书记,要完善机制、细化标准、严格程序,划定重点范围、突出履职能力,坚持选贤用能、力戒滥竽充数。
精准选人用人,同样也离不开精准监管。干任何工作,能力不强当然会履职不力,但能力强也可能履职不力,原因是什么?监督不力导致不作为。选对人、用好人,必须健全管理、考核、保障、奖惩等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念起监管“紧箍咒”,推动精准扶贫精准实施。
精准选人、精准监管,选派干部才能全部身心驻在村,登门进屋察民情,扑下身子真扶贫,输血造血挖穷根。
(《安徽日报》1.19 曹显钰)
以法治思维整治干部档案造假
中组部近日发布消息,截至目前,420人因档案造假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186人因档案问题被记录在案。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不仅导致始作俑者个人信用破产,而且也让政府公信力悄然流失。
代表政府形象的干部,以档案造假的方式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显然背离了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由于没有从法治高度认识干部造假档案对政府公信力产生的严重危害性,一些部门才对造假者手下留情,甚至揣着明白装糊涂,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致多次整治都效果不彰,让本应严肃准确的干部人事档案成了可随意揉捏的橡皮泥。
只有运用法治思维,才能将干部的言行规范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而实现干部档案管理的良性循环。之所以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顽疾以法治思维进行根治,就是要运用法治的钢牙利齿对造假者形成威慑态势。如果对无视法律和党内法规规定而肆意造假人事档案的干部仅止于党纪行政处分,其效果与法律问责相比,必然会打折扣。
(《法制日报》1.19 张智全)
银行代发工资能否根治“讨薪难”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意见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先签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
由于一些行业普遍采取平时只给农民工发基本生活费,工程竣工后或春节前结清工资等不良做法,导致每逢岁末,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就会集中爆发,此类纠纷往往会引发激烈冲突甚至是群体性事件。
从各地情况看,欠薪问题仍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不规范,工程项目违法分包、垫资施工和拖欠工程款等问题仍大量存在,这种状况导致建设单位与农民工之间形成了很长的“债务链”,即使建设单位支付了工资款,最底层农民工的工资也可能被拖欠。此次推行的农民工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工资制,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有效缩短了债务链,让建设单位与农民工直接“对话”。
为了预防未来可能出现的“下有对策”,企业拖欠工资违法成本过低的现状必须扭转,有关部门应提高罚款额度,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者严厉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青年报》1.21 樊大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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