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人经常只在某个干部上班的时候才去办事,不上班时他就不去办事。这算不算一个廉政风险迹象呢?我们觉得至少值得关注。”四川广安市纪委书记刘光辉告诉记者,这是该市近日探索大数据反腐,梳理的170多项廉政风险迹象之一。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逐渐从商业领域向社会管理方面延伸,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开始积极探索大数据如何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中加以运用。比如江苏昆山就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尽可能量化为客观数据,形成一个可监测的指标。
当然,大数据在商业上的运用和行政上的运用是完全不同的,“如果对干部实施完全的大数据管理的话,也许能找到腐败分子,但这也有风险。说小点这涉及到干部隐私,大点这涉及信息安全。如果一个公司能从大数据中预测出人的行为,那就可能预测出干部的决策,进而从中牟利。”一名纪检干部认为。
因此,大数据反腐也许不会一蹴而就,但“数据文化”渗透到行政管理领域,势必将带来行政管理体系的变革。
“国外大数据反腐很多都是建立在电子政务的基础上。每个权力运行都会在上面留下痕迹,进而根据这些痕迹来分析公务人员是否存在权力寻租。”相关专家告诉记者,现在公众一提到大数据反腐就是监督干部开房数据之类的,这是一个误区。他称,大数据反腐首先应该监督八小时之内的权力痕迹,而不是八小时之外的干部个人痕迹。
目前贵阳试点的“数据铁笼”就是把能纳入网络的行政权力全部纳入网络运行,让权力运行全程电子化、处处留“痕迹”,实现“人在干、云在算”。
除了对系统内的“痕迹”加以观测,大数据反腐还可以从加强部门间的数据交流做起。“是否可以建立一个数据交流机制或者平台,将公安、银行、组织的数据汇集成一个数据库。”一名纪检干部建议。
在反腐决策上,也可以多运用大数据思维和大数据方法。如果数据足够多,就可较直观准确地分析出各单位或某领域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的阶段性、倾向性问题,为纪委研判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廉政瞭望》2015年第24期 夏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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