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农村,大多数家庭都是男主外女主内。然而,在陕南农村却出现了另一种情况,男人在家操持家务,抚养小孩,而年轻妇女走出家门,到城市打工挣钱,养家糊口。随着女性地位的转变和城市生活的影响,那些在外打工的农村妇女的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造成农村离婚率节节攀升。
据调查统计,西乡县2012年法庭受理案件67%系农村婚姻家庭类案件,其中50%为女方向男方提起离婚诉讼。
25岁的张某是陕西西乡县沙河镇的农民,老实巴交的他不仅是当地种庄稼的一把好手,还常常在镇上干零活挣外快。经人介绍,他和邻村黄某相识并结婚,生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随着女儿长大,张某的媳妇决定南下打工,让丈夫留在家里务农和照顾小孩。谁知,才过一年,张某媳妇便提出离婚。虽经办案法官庭前调解数次,黄某依然坚持离婚。无奈之下,法官只得判二人离婚。
在农村出现“女强男弱”而导致离婚率攀升的问题值得警觉。
(《民主与法制》2015年第36期 冯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