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美国在重工业领域的竞争地位,继续实行所谓“全球开放式”资源战略,11月25日,奥巴马签署《2015美国商业太空发射竞争法案》,允许私企开采太空资源进行商业用途。这项法案的生效意味着美国采矿业的“一只脚”或将踏入宇宙!
实际上,在11月10日,美国国会已经通过这项法案,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规定美国个人或企业在小行星或月球上发现的任何物质,包括矿物质、水等,所有权和处置权都归发现者。也就是说,美国的任何公民都有权将其发现的太空资源带回地球。看上去,这与19世纪的“淘金热”如出一辙。
从发展角度来看,太空采矿的确具有巨大的诱惑力,国家完全可以依靠私企以更快的速度开拓航空航天事业,节约财政,同时因能顺带降低太空旅游业成本,没准还能通过税收意外“赚上一笔”。目前,美国航空航天局认为,地球周边的1500颗小行星中,10%可能存在矿产资源,而固态水是最被期待发现的资源。如果小行星上存在可以开采的水,那就能为航天飞行器提供氢燃料,从而成为火星探测器和卫星的加油站,节省数亿美元的燃料费。
现在人类已经意识到在地球上生存需要与自然和谐相处,否则就会遭到自然的无情报复,那换到宇宙的任何空间是否也是同理?人类有权利共享自然资源,那宇宙资源是否也应如此?这些问题都需要得到满意的解答,但显而易见的是,这些问题必须由全人类“共同作答”,而非由某一国来“代言”。
(《北京青年报》12.17 罗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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