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中的利益固化与社会合作
王道勇在2015年第11期《学习与探索》上说,利益固化是未来中国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最大现实挑战。在财富和风险分配的过程中,在累加、转嫁和代际传递等机制的共同作用下,利益固化可能会日益向异常方向演进,最终会走向阶层固化乃至阶层对抗。为此,必须在利益固化演化成阶层固化之前采取社会合作行动,阻止社会分裂。这就要求在全社会普及社会合作理念,要求社会底层形成利益妥协意识,更要求社会上层自愿参与各项改革。
集体土地所有权如何实现
杨青贵在2015年第5期《现代法学》上说,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所有制的基本法律实现形式。研究表明,集体土地所有权在本质上是私法中的财产权,却负载来自公权力施加的诸多“社会义务”。在多元价值体系中,由经济效益、实质公平、经济安全构筑的价值序列,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方面相关立法的价值目标。针对当前面临的主体立法不足、权能限制过多、收益不当流失、相关法律机制缺位等困境,必须以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属性为逻辑起点,坚持国家适度干预的法治进路,探寻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的法治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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