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的细节正在更多浮现出来。媒体从权威渠道获悉,作为未来的新增税种,房地产税将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房地产税将由各地地方税务局征管,收入划归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
制约土地财政有限
从目前信息看,仅仅合并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显然是为了减轻房地产税开征阻力。与房地产税相关的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暂不纳入房地产税,意味着通过房地产税简化房地产市场税费并收格局的目标将暂时无法完成。
按照方案,房地产税的收入来源之一是现有的房产税,目前我国的房产税只是针对营业性质的房产物业征税,税基是企业保有的自用房产原值总额和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总额,属于小税种,2014年全国房产税收入仅为1851.64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1.55%;而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样属于小税种,2014年的该税收入为1992.62亿元。把这两个税种合并而成的房地产税全部归地方支配,并不足以让地方政府弥补因为实施营改增之后所造成的税收收入缺口。此外,鉴于房地产市场冷热不均,这些税收也多数归于楼市火爆的一二线城市。所以可以预期,即使开征房地产税,多数地方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也很难降低。
重点在调节收入不均
房地产税之所以受关注,是因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之一就是自己要不要交,交的话要交多少。其实,专家已经明确,房地产税虽然是直接税,要由自然人纳税人直接缴纳,但原则是对多套房、高端房进行调节。方案未将相关的契税等纳入房地产税,相对之前的各种传言,这个要温和得多,明显也将这一税种同短期的楼市调控政策区分开来,而将其与调节收入不均衡的长远目标联系起来。
房地产税的征收并非是增加个人税负,相反,一个现代政府越是不征收房地产税,越是对绝大多数中低收入者不利。可以说,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之所以投机炒作会如此严重,恰恰正是因为目前的税收制度没有把住房的投资投机与住房的消费区分开,而是混为一谈征收,从而使得中国房地产市场成了一个以投机为主的市场,成了少数人赚钱的工具。
(《南方日报》《京华时报》《广州日报》《新京报》 12.11 12.10 12.8 徐立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