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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12月01日 星期二

    开车门酿惨剧 该由谁担责

    《 文摘报 》( 2015年12月01日   02 版)

        近年来,随着路面上汽车的增多,因开车门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发生事故究竟谁来担责?法律界人士指出,开关车门引发的事故中,机动车驾驶员应尽到注意义务,并由此承担相关责任。

        今年7月,上海浦东新区林浦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面包车停车后,突然打开的车门撞向行驶过来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导致骑车人和乘坐人倒地;之后,乘车人不幸被对向行驶过来的小客车碾压致死。无独有偶,上海金山区浦银路一辆停在路边的私家车突然打开车门,撞上一辆非机动车。骑车老人倒地后髌骨骨折,手脚多处擦伤。

        时下,城市道路因通行条件限制,不少处于机非混行状态。在没有强制隔离的道路上,停驶的机动车驾驶员如果突然开门,确实容易与后方非机动车发生接触刮蹭。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因开车门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中,不少存在电动车非法改装导致超速或自行车刹车失灵等隐患。

        交警部门建议:司机开车门前先观察后方道路情况,确认安全后先把车门开一条拳头大小的缝,确认没有来车后再打开车门。这样的“二次开门”,有助于提醒后方非机动车驾驶员提前避让。

        (《解放日报》11.25 简工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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