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前发布上海市女性幸福指数研究报告,其中关于幸福的主要来源的调查分析引人深思:七成以上被调查者认为是经济独立、家庭和谐或身心健康,只有5.2%的被调查者认为是“事业学业有所成就”。有人将其归结为,女性学历越高,幸福感越低。原因大概是高学历女性衡量幸福与否的标准比较高,她们的理想需求也比较高,与现实满足的差距更大。
《北京宣言》发表20年来,全球妇女生存状况普遍改善。其中无疑包括为女性提供接受良好的教育和从事体面职业的机会。经济独立、家庭和谐与身心健康当然是女性幸福的必要条件,但事业学业的成就无疑是提升女性的社会角色和知性魅力的基础,女性的学识涵养和职业处境对其经济独立和身心健康所具有的意义也是不可忽视的。
如果将高学历女性的幸福感低当作“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现代版,无疑是一个反智的结论。关于“幸福”的解读,我们应当兼有“以智配福”和“以德配福”两种思路。拥有贤淑、宽容、勇敢等美德,女性更容易获得社会尊重,从而在接受赞美和鼓励中领悟幸福,但这不需要以放弃智慧为前提。其实,这里还有一个何谓幸福的问题,如果高学历女性与低学历女性在幸福的问题上作换位思考,也许会产生对幸福与否的重新评价。
(《光明日报》11.17 臧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