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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11月24日 星期二

    严处党员“合法”奢靡是治本之策

    《 文摘报 》( 2015年11月24日   01 版)

        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日前在解读《党纪处分条例》时指出,靠诚实劳动先富裕起来的党员、干部,生活过得好一点,群众完全能理解,但是过分奢靡,群众会认为他们已不像一名共产党员,对这样处理私生活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

        禁止党员“合法”奢靡,是一种反腐治本之策。成由勤俭败由奢,古往今来因奢靡而败亡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奢靡之风如同癌细胞,是会不断转移和扩散的。一名党员干部,如果其私生活不受约束,任其“合法”地奢靡——住高级别墅,开顶级豪车,穿高档名牌,尽享美味佳肴,这些人很快就会成为奢靡消费的重要群体。消费档次一旦上去就很难下来,接下来收礼纳贿也就是水到渠成了。

        奢靡不仅影响个人生活,还会以不可遏制之势转移至工作方面。生活的档次高了,办公场所自然也不能寒酸,攀比之下,一些单位大兴土木建设豪华办公大楼。一些党员干部信奉享乐主义人生观,在生活上“合法”奢靡日久,在工作中也自然地趋乐避苦、趋利避害,早已将为民服务的大义扔到一边。

        不允许党员“合法”地奢靡,还可以营造“不想腐”的氛围。上有组织审查,下有群众监督,党员干部自然不敢再肆意露富。有富不能露,空有豪车名表,也只能“锦衣夜行”,内心的虚荣不再能得到满足,多吃多占的欲望会逐渐下降,“不想腐”的氛围就可能越来越浓。

        (《北京青年报》11.19 樊大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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