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奢会”)与新京报社、派博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新京报网运营,以下简称派博在线)及新京报记者刘刚名誉权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终审判决世奢会败诉。
由于是终审,意味着被告胜诉。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判决认为:新闻媒体有权利亦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监督。争议文章通过记者调查并引用多方意见参与对世奢会现象的关注和讨论,是行使媒体舆论监督的行为。这是对新闻媒体监督权的正视。
有时,监督的手段或许严厉点,语气或许尖锐点,但是不能因为这些就否定监督的意义,甚至否定监督本身。对此法院已指出,“文章整体基调是批评的,部分用语尖锐,但这正是批评性文章的特点,不应因此否认作者写作目的的正当性。”这一观点同样值得激赏,它传递了两个信号:一是对媒体监督的肯定和尊重;二是对批评性监督的宽容和理解。
法院判决还称:“新闻媒体进行揭露式报道,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由此形成了新闻媒体的批评监督责任。”这一定位,势必激励更多的媒体履行监督责任。为了公共利益,媒体应勇敢承担监督的责任。而在法治轨道内,高扬监督旗帜,有利于塑造媒体的公信力。
(《中国青年报》11.10 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