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起,国家取消部分低价药最高零售价,初衷是提升药企生产低价药的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但“松绑”五个月来,低价药价格应声上涨,涨价少则几倍,多的达上百倍。
没有一成不变的问题,也没有一劳永逸的改革。我们必须认识到,目前的问题是进程中的问题,并不是改革本身的问题。想想过去“一限就死”,有些廉价药“换装重生”,这些问题难道逊色吗?
有必要分析,现在医药市场是出现了普遍的暴涨,还是个别的暴涨?就目前来看,恐怕还不能说是普遍上涨,媒体在报道用词上也是谨慎选择了“部分”。还有必要分析,造成药价暴涨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过去长期价格倒挂,现在“恢复性反弹”,还是因为医企合谋,共同推动了“报复性涨价”?如果是因为前者,只能选择接受,因为在商言商,很难指望一款药品长期倒挂,这不符合市场规律。
更有必要追问,如果存在不正常涨价,有没有制度救济,进行必要的干预和纠偏?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朱恒鹏表示,“如果药厂涨价太猛,可以通过政府提供的投诉渠道申诉、解决。”这就体现了制度救济。这是已有的。从未来看,能不能建立跨医院、跨地区的储备制度,实现廉价药、特效药的集中储存?能不能对一些廉价药和特效药从资金和政策上给予补助和支持,增加药厂生产的积极性?而这一切,显然属于深化改革的内容。
应该看到,现在出现的部分药品价格暴涨,还是因为改革不够——在一些方面考虑得不够完善,改革推进得不够彻底。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继续向改革要出路。
(《北京青年报》11.6 乔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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