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国务院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一时间引起热议。
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从根本来看是为了实现人口管理和公共福利的管理,但是居住证制度明显主要服务于北上广深这样的特大城市,并没有从根本上实现户籍改革的意图。此外,还可能再次落入“户籍”陷阱的风险。
第一,是否考虑了公民的自主选择?人们在流动时都会计算收益和成本,近些年出现的逃离北上广实际上已经说明了问题。
第二,居住证制度对于大部分流动人口有意义吗?积分落户对于收入较低的非户籍人口实际上没有多大意义,而公共福利分配也不一定需要居住证来实现,社会保障号即可以实现这一功能。教育、救济等具有地方性的公共福利则是拥有了居住证也并不能代表流动人口就可以享受。
第三,居住证能实现人口管理的目标吗?显然,自由迁徙不会因户籍或居住证而停止。
第四,居住证是否会强化阶层分化?当我们用一纸证书明确了身份并界定彼此能享受的公共福利时,原本模糊的界限变得清晰,从群体动力角度看,通常会逐渐形成更加强烈的群体意识或阶层意识,新的阶层冲突风险难免会发生。
第五,居住证会否降低公共福利管理的精准和效率?公共福利究竟是给那些有需要的人,还是给有身份的人仍然是个问题。类似部分高校招研究生时先看本科是否毕业于985和211院校,而不是先看学习成绩和实际表现。一个简单的行政方式可能会给很多具体问题带来隐患!
(《南方周末》10.29 王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