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什么情况看急诊

    《 文摘报 》( 2015年10月27日   04 版)

        很多人对急诊的理解有误区,经常有一些无需看急诊但想看病简便的患者涌向急诊。也有一些需要看急诊却不去看,耽误治疗的患者。

        有位老人晨练摔了一跤,到医院看病没有挂上号,觉得没大事,就回家睡觉,结果越来越疼。家人提醒他该看急诊,这才去医院,后被诊断为骨折。另有一位老人睡前感觉不舒服,就决定先睡一觉,以为第二天会好,次日被家人发现时,已失去了抢救机会。

        目前我国尚无明确规定什么情况看急诊。通常,急诊是按病情的紧急程度来分诊的。急诊的疾病一般是指发病3天之内的病,经过简单处理能够好转的急性病症,或短时间内如果得不到救治就会有生命危险的危重疾病,以及病情突然恶化的慢性病。

        如果不知道如何就诊可以先电话咨询,每家医院都有热线咨询电话。如果白天门诊时间去医院,可以先到门诊服务中心咨询,听从医护人员的安排。通常,适宜挂急诊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1.急性发热性疾病,体温在38℃(腋下)以上者;有的病人全身症状明显,有一定痛苦,体温虽然不到38℃也可以急诊处理(或发热门诊)。

        2.急性腹泻患者(肠道门诊)。

        3.头晕头痛,严重高血压或血压剧烈波动者;高血压脑病、脑血管意外患者。

        4.严重喘憋、呼吸困难者,心悸患者。

        5.各种急性出血者。

        6.各种原因导致急性疼痛者。

        7.突发意识障碍者。

        8.急性泌尿道疾患者,出现尿频、尿急、尿痛、尿闭、血尿症状者,急性肾功能衰竭者。

        9.严重过敏患者。

        10.新发外伤患者。

        (《中老年时报》10.17)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