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学生小陈日前因上车前发现丢了火车票,在列车上向列车长出示了12306网站购票成功短信、邮件和身份证等,但还是被要求全价补票且无法退票。小陈感到不合理,遂将昆明铁路局诉至法庭。
丢失火车票是生活中的常见现象。在以前非实名制的情况下,丢票者只能自认倒霉了。因为那时,车票是乘车的唯一凭证,丢了车票,就和丢了钱差不多。
可如今火车票施行实名制,没票就一定不能乘车吗?当前,不少地方乘坐高铁凭身份证便可通过验票机乘车,而网络购票也已经成为不少旅客出行的购票方式之一。纸质车票显然不是证明客运关系的的唯一凭证。
在技术进步的情况下,如果铁路方面仍然坚持必须凭纸质车票乘车,不能不说是一种无视技术进步的僵化思维。
其实,应当还有其他更合理、更便捷的处理方式,例如,可在上车之时让旅客出示购票成功短信、电子邮件及身份证,初步核对无误后即准予乘车,待上车之后再由乘务员仔细核实。如果经核实确已购票,那么再帮乘客打印一张车票即可。如果并非这种情况,可让乘客补票。
(《新京报》10.19 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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