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宣布其军舰和军机将进入中国正在扩建中的南沙岛礁12海里以内,以宣示所谓的“航行自由”。这已经演变为美国的官方政策,问题只在于何时以及以何种方式执行。
美也对盟友宣示“航行自由”
其实,“航行自由”行动是美国军事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美军已经在世界各地进行了几十年。2013-2014年度,美国进行“航行自由”宣示的国家和地区中,菲律宾和韩国便是美国军事盟友。可见,“航行自由”是美国军事霸权战略的体现。
就美军这次的南海“航行自由”宣示,中国军方在与美国军方沟通时,应该要求美方提供关于这次行动的实质和范围的明确信息。这里涉及两个关键问题。首先,这次行动是属于美军常态的“航行自由”范畴,还是专门“羞辱”中国的“炮舰外交”?性质不同,中国的应对也不同。
其次,这次行动只是针对中国的岛礁扩建,还是针对所有南海声索国的岛礁扩建?美军如果针对的只是中国,而绕过比中国更早进行岛礁扩建的越南、菲律宾和马来西亚,那就明显丧失了中立立场。中国可在这一点上加大宣传力度,暴露美国的“道义赤字”。
美军常规“航行自由”行动的国际法基础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无害通过”原则,即船舶(包括军舰)通过沿海国家12海里领海不能威胁到这些国家的和平、良好秩序与安全。如果美军行动真正遵守“无害通过”原则,这对中国的岛礁主权没有任何影响。中国军舰只需要对美军进行监视与警戒,局势就不至于失控。
中国“无害通过”美海域
用“无害通过”原则处理美军“航行自由”宣示,我们是否吃亏了呢?
的确,199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要求外国军用船舶进入中国领海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但运用到南海来说,中国并未明确南海领海的地理坐标与范围。更重要的是,13年来,中国实力已经快速增长,中国具体的军事政策似乎正在向国际通行的“无害通过”原则靠拢。9月初,中国海军舰队“无害通过”了美国阿留申群岛12海里以内的区域,美国认为这是专业行为,并无任何抗议。
一个自信的海洋大国在这一问题上应该确立的原则是“来而不往非礼也”:你来我的海域宣示“航行自由”,我也去你的海域宣示“航行自由”。有来有往,大家各干各的,只要确立行为准则与意外事件防控机制,即便有摩擦,也不至于酿成大的冲突甚至战争。
(《东方早报》10.16 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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