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的钟女士由于没有及时还信用卡的欠款,收到了一封来自福州律师事务所的催款通知,上面写明钟女士因透支银行信用卡,须归还本息21亿多元!钟女士认为,这是故意败坏她的名声。亲戚朋友都在指责、嘲笑和误解她。
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回应称,是他们的一个后勤人员工作失误把金额搞错,把卡号写进去了,变成21亿。真正的欠款,连本带利只有7万多元。律所正式向钟女士道歉。但钟女士却表示只愿意还本金5万元,利息和滞纳金由律师跟银行协商解决。
律师王清认为,本案中,律师事务所严重夸大了钟女士的欠款数额,使钟女士的名誉权遭受了侵害。基于代理的关系,银行要承担由此给持卡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应先行代律所对给钟女士名誉造成的不利影响进行消除,并予以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在银行赔偿损失后,可以向律师事务所追偿,要求律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钟女士对银行的还款责任,不能因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失误而抵消。
(《法制晚报》10.12 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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