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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9月22日 星期二

    受贿2亿元说明什么

    《 文摘报 》( 2015年09月22日   01 版)

        《广东党风》杂志发文披露,据广东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交代,他于逢年过节收受省水利厅、省属有关企业、惠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与社会老板贿赂、礼金近2亿元。

        黄柏青的第一笔受贿来自惠州市大亚湾某公司董事长谭某,他回忆第一次见到贿款时“吓了一跳”。谭某安慰他说:“没事,别人都这样。”这使略有顾虑的黄柏青收下了这笔钱。

        “没事,别人都这样。”道出了“大家都这么做”、“没事”的行贿受贿的环境事实。正是对这种环境的认知,使贪官很快适应了贪腐的潜规则:仅仅一年之后,黄柏青的收款金额就飙升到百万级。

        从1992年开始收受第一笔贿款到今年4月29日被省纪委宣布查处,在长达23年的时间里,黄柏青确实一直“没事”着。黄柏青一定还知道,与他类似的一些受贿者也同样“没事”着。受贿“没事”,说明监督“有事”。而监督“有事”,才是贪官放心放胆腐败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广东党风》文章说,与今年来广东查处的众多“一把手”腐败案件类似,黄柏青也存在着组织纪律涣散,搞“一言堂”的问题。黄柏青表示,虽然每次开党组会议他都让党组成员发表意见,但他心里却深知“那些人说的都不算什么”,甚至肆意篡改会议纪要。

        如果说敢于受贿是因为监督“有事”,那么能够受贿则是因为黄柏青们大权独揽。如果我们还没有意识到监督机制和权力机制问题并着手改变,那么受贿2亿元将越来越变成一个寻常的数字。

        (《羊城晚报》9.16 何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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