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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9月17日 星期四

    车位须租60年吗

    《 文摘报 》( 2015年09月17日   03 版)

        我们小区物业要求业主购买小区停车位,如果只租不买,租赁的期限必须与房屋土地使用的年限相一致,也就是要一次性交纳六十多年的租赁费。请问律师,物业这样处置小区停车位合法吗?

        【律师解答】:

        不合法。《合同法》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另外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中也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对于小区内的停车位严禁只售不租,物业公司变相地只售不租,也违背了上述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因此,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签订长期的租赁车位的决定是不合法的。

        (《扬子晚报》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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