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意见将如何有效改善国企的用人制度?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说,用人制度改革可以有效激发国企经营者的积极性:组织任命的出资人代表,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应该拿政府规定的报酬;由董事会向市场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包括总经理在内可以拿市场化的薪水。
指导意见提出,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的身份转换通道。这意味着,用人制度改革对不少体制内的国企高管而言,将带来一个再次选择的机会。
到那时,职业经理人的薪酬比行政任命的董事、监事高出数倍,也是很自然的事。比较典型的案例是中集集团总裁麦伯良。他在放弃招商局集团的体制内身份成为职业经理人后,2013年的年薪高达869.7万元。
“真正具备管理能力、有自信的国企高管,只要转换通道畅通,他们敢于放弃行政级别,跳进去参加市场化竞聘。”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说,“不过,参加市场化竞聘后,将来如果董事会对你不满意,把你换掉了,个人要自谋出路,为此必须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
(《新华每日电讯》9.14 何欣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