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军衔制,是世界各国军队走上正规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关于在我军实行军衔制的提议,可追溯至抗日战争时期。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国共两党开始了第二次合作。而此时,由于敌军友军都有军衔,唯八路军没有军衔,故在协同作战等方面有诸多不便。1939年4月2日,朱德和彭德怀在前线致电毛泽东和中央书记处,提出在我军内实行军衔制度的建议。5月30日,八路军总司令部发布了“建立等级制度的训令”。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10月,彭德怀率领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国作战。在朝鲜战场上,彭德怀通过指挥志愿军与朝鲜人民军协同作战,以及与美国及“联合国军”打交道的实际工作,深切感受到了实行军衔制的迫切和必要。
1951年国庆节晚上,在朝鲜前线的彭德怀给毛泽东发了一封电报,他提到:“我人民解放军来自各根据地,许多具体制度不一致,目前统一编制、纪律、内务规则已非常必要。长期无官阶制度,一时评定官阶是困难的,目前宜采取过渡办法,规定职务识别,在目前战斗中已感必要。”不久彭德怀因病回国后,毛泽东即让他着手推进军队的军衔工作。
二1953年12月至1954年初,在朱德、彭德怀主持下,中央军委在北京召开了一个长达55天的军委高级干部会议。会议明确提出,要在军队中实施军衔制、干部薪金制和义务兵制三大制度。会后,全军评定军衔的工作正式启动。
毛泽东将此项重大任务交给了时任国防部长的彭德怀和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兼总干部部部长的罗荣桓等人完成。关于对军衔授予人的提名,中央也做了具体规定。对授予元帅军衔人员的评定,由中共中央书记处提名,中央政治局最后审定通过;将官军衔人员由总干部部与总政治部分别提名,报请中央军委批准;校官军衔人员的名单由各总部和各军兵种及各大军区提名,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在全军范围内统一平衡。
1955年9月,全军军衔评定工作按期顺利完成,朱德、彭德怀、林彪等10人被授予元帅军衔;粟裕等10人被授予大将军衔。同年11月至1956年初,各军兵种和各大军区相继举行授衔仪式,同时各部队还举行了士兵军衔的授衔仪式,至此,全军授衔工作基本结束。
三当时,尽管有人对自己的军衔太低有怨气,但经过平衡和政治思想工作,全军在总体上仍感到基本满意。真正对评衔工作表示极大不满的,是那些被宣布要离开军队的女军人。
1952年,全军共有女军人11万人,其中许多是红军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参军的同志。在战争中她们有时比男人们付出的还要多,就在她们为全军将要实施军衔制而高兴时,怎么也没想到军内高层正酝酿着让这些女军人离开军队的计划。
1953年12月,中央军委做出了全军陆续转业复员10万女军人的决定。更令女军人无法接受的是,1955年当全军评衔工作进入高潮时,国防部又发了一个《关于处理和留用妇女工作人员的决定》。文件中的“处理”“留用”“妇女工作人员”等字眼,让她们十分不满,所以自然就对负责制定这个文件的彭德怀产生了埋怨和意见。当然,也不是对所有的女军人都转业或复员,有极少数女军人还是被授予了一定的军衔,李贞就被授予了少将军衔。但为共和国作出过巨大贡献的一批女军人,如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还有红军时期唯一的女高级指挥员、担任过方面军政治部主任的张琴秋,都没有被授衔。
1959年的庐山会议,由于彭德怀被罢免了国防部长职务,有的人便对军衔制也产生了不同看法,并以军衔制使干部“手不能提,肩不能挑”来批判彭德怀。为了“服从大局”,检讨自己的“错误”,不久彭德怀把自己的元帅服上交了中央。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国务院的提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
(《党史纵横》2015年第8期 邵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