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布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纲要》明确,2018年底前建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率先在信用、交通、医疗等重要领域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
大数据对于宏观经济的推进,对于大众创业、高科技创业的促进作用,在近年来早已被炒得沸沸扬扬。在城市治理上,通过政府与企业数据的彼此开放和对接,交通、医疗、旅游、民政等领域,实现了效率上的提升,也被归结于大数据治理的功效。以高德公司为例,通过与北京、广州等八个城市的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合作,高德把拥堵数据给到交管部门,交管部门就可以自动调节红灯长短,帮助疏堵。可以预见,类似的合作,将会在政府开放数据的基础上,得到越来越频繁乃至全面的发展。
政府开放数据,也有着重大的政治意义。例如,在政府预算、招投标层面,只要能够促进数据的开放,公众的监督将会更加有力量,大大促进腐败的消失与政府效率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在制度设计的博弈层面,政府数据开放的意义尤为重要,例如近年来拖沓不前的垃圾围城处理办法,政府与民间的博弈存在信息上的不平等,假如能够实现数据信息上的开放,一个更加透明和公正的制度将会值得期待。
基于政府数据开放,所获得的政府治理能力提升、企业发展得到助力、公众获得更多赋权,也将会在未来数年渐次实现。
(《南方都市报》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