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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9月01日 星期二

    优化行政区划势在必行

    《 文摘报 》( 2015年09月01日   06 版)

        增设省级行政单位是发展的必然需要

        以优化地区布局和强化经济全方位辐射为基本出发点。我国存在严重的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从大范围看是东部与中西部的差别,而更普遍的是多个小空间内的差别,即各省内部的差别,主要是城市与乡村的差别,中心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差别。而且,这样的差别不仅在经济欠发达的省份广泛存在,即使在经济发达省份也不是个别的。因此,省级行政区划改革是较为可行的思路。

        省级行政区划改革最根本的目的是缩小省的规模。建立新的省,随之而来的是新的省级行政中心的出现,这就有了一批中心城市。省级行政区划改革的结果,将带来大批中小城市的崛起,这些城市应当是与人口的分布相匹配、呈较为均匀的态势广泛建立的。可见,省级行政区划改革,必然要出现以新的省级行政中心为龙头的大量城市,这些城市中的大部分将分布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或经济落后地区。实践证明,合理地调节区划能促进地区协调发展。

        以增加省级行政区划数量、划小省级行政区划规模为中心。我国一些省级行政单位在面积和人口上都过大,所辖区域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差别明显,造成省级行政单位管理和协调的困难,降低了行政效率,由此不得不设置一个中间层——市。与世界其他国家对比,中国的一级行政单位数量过少,管辖范围过大,因此增设省级行政单位是发展的必然需要。而随着交通通讯的发展,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大规模运用,信息的传递也越来越方便快捷,这也给增设省级行政区划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省级行政区域的合理设置应当是以中心城市为依托,以中心城市至乡镇的辐射网络为范围,形成具有现代社会特征的行政区划结构体系。

        增设直辖市带动区域发展

        现代化进程的突出标志是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通过中心城市的发展,带动中小城市、小城镇的发展,并以这些区域的经济发展为支点,形成现代经济发展的完整网络。中心城市综合实力的大小,以及与中心城市连为一体的中小城市群、小城镇的数量及综合实力的大小,决定了省级行政区域的范围和规模。因此,在积极发展小城镇和中等城市的同时,努力规范和扶持发展一批中心城市,将对整个区域发展真正起到应有的带动作用,对城市化起到引导和标志作用。直辖市在这方面的作用是非常突出的,重庆市已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以增设直辖市、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功能为重点。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省(区)地理条件、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差别较大,需要有一批超级中心联合邻近省(区),组成若干个大经济区,通过加强横向联系,互补互济,促进区内各省(区)协调发展;通过统筹规划和分期分批开发建设,扬长补短,逐步建成若干个相对独立、各具特点的强大区域经济体系。

        我国现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这些城市以其雄厚的经济基础和巨大的发展潜力,起着国家经济的支柱作用,以其强大的辐射力与内聚力,影响和带动邻近省(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起着超越省(区)界线的超级中心的作用。这类城市除4个直辖市外,还有武汉、沈阳、广州、深圳、大连、青岛等特大城市,后者因受到行政区划的影响,超级中心作用目前远远没有得到发挥。

        从这个意义上考虑,把大经济区中心增设为直辖市,行政上与省(区)同级,经济上赋予大经济区组织协调和发展中心职权,有助于加速大经济区形成发展和充分发挥超级中心城市作用。当然,鉴于增设直辖市的巨大成本,应首先考虑在一些双中心的省(区)设直辖市,例如青岛和济南、大连和沈阳、广州和深圳等。

        (《社会科学报》8.20 国家行政学院“优化行政层级与行政区划研究”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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