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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8月27日 星期四

    卡已注销,银行应补打凭证吗

    《 文摘报 》( 2015年08月27日   03 版)

        我买期房时办理了贷款,贷款还完后,我将银行卡注销。领钥匙时,开发商说因我未将最后一期银行还款凭证交给他们,不能给我钥匙。我到银行补打还款凭证,银行说我已将银行卡注销,不能给我出具凭证。请问是这样吗?

        【律师解答】:

        根据《银行法》的规定,对于客户的个人资料以及客户办理银行业务的资料,银行有义务保存,最长可以保存15年。

        客户即便将银行卡注销,银行也有义务保存客户的业务资料。建议您与银行协商解决,如果银行不配合,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银行将您的还款记录打印给您。

        (《法制晚报》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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