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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8月25日 星期二

    应对“跑站男”,社会救助需细化

    《 文摘报 》( 2015年08月25日   02 版)

        据《华商报》报道,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救助站日前接待了一位求助的谢姓小伙。工作人员查询后发现此人是“跑站”人员,救助记录多达185次,属于不予救助对象。谢某自称20岁就开始“跑站”,除记录外,他的实际救助记录“至少超过两千次”。他说,敢到处跑站就是钻法律的空子,并称,80%的救助站都会给他一些钱,或购买火车票让他离开。

        所谓“跑站”,是当下某些人以长期跑救助站骗取救济为生甚至发财的现象。甚至,“跑站者也有QQ群,交流哪个救助站吃得好、住得好,好要钱”。一边是很多人不愿意滞留救助站,一边是“跑站”现象暗流涌动,两相比较,更觉社会救助工作之不易。

        社会救助就像医疗行业一样,有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但更多的是一个亟待面对和化解的社会性困局。而打破这一困局,需要公众和体制双重的“理解”。

        首先,公众需要适当地多关注日常生活中的社会救助。就像不能通过医疗纠纷认识医院一样,我们也不能从极端事件中看待救助站。救助站确实是社会底层人员的庇护所,但社会救助站除了这些温情的一面,也有各种各样的“跑站”人员,“有些求助者,我们给他买了火车票,他马上就到火车站退票换钱。还有的求助者,到了救助站,不给钱就不走”。而这里的工作人员也必须“经常直面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艾滋病人、被家庭遗弃的儿童等”。

        其次,对于救助站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指责其过失固然容易,但要做出理性客观的判断,恐怕并不轻松。毕竟,社会救助还是一份需要情怀投入的工作,但情怀并不意味着完全出于同情心做事,照章办事才是对所有人最公平的方法。

        更重要的是,打破社会救助困局,需要整个政府体制通过理顺关系来化解矛盾,既要堵住“跑站”漏洞,让救助资源真正流向需要者,还要避免规章盲区,防止出现一线工作人员看到类似流浪乞讨、精神疾病人员等被救助者,却无法有效施救的情况。

        (《京华时报》8.21周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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