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中央多次公开强调落实带薪休假。为推进政策落实,部分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细则。据媒体报道,在一些地方,带薪休假已经开始趋于“强制性”,拟将休假情况与单位、个人的考核、评优等挂钩,这是制度善意还是矫枉过正,引发讨论。
例如,甘肃兰州发布新规强调,凡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必须休“年假”,应休不休的年假,补贴不再发放。今后,兰州市政府将把带薪休假情况,作为年终对各部门单位考核的参考,并监督考核,确保带薪休假落到实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近期也表示要“强推”休假落实。广西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年休假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广西总工会要求将年休假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评优评先条件,在开展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强优企业等评优评先活动时,严格审核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对不执行年休假的企业,一律不予通过。
针对休假与个人评优挂钩的举措,有网友评论称,“那些拼命加班的劳模,该好好休息了!”网友米斯特说,以后想当“劳模”还要主动休假,这是我们在工作观念上的进步。
(《羊城晚报》8.9 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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