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阜宁的“好人”们有福了。根据当地新政策,只要获选“阜宁好人”,就将有机会免费乘坐县城公交车、免费游玩景区、免费用电15度。“好人”想创业,可以拿到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好人”要买房,可以得到2%的额外折扣;“好人”想参政议政,不仅可以优先参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能被分入特设的“好人界别”等等。
这份红头文件明确,对好人的奖励,“上不封顶”。而为了让“好人”获得46条“实实在在的礼遇”,当地政府部门均被要求拿出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人大、政协亦为此特地修改现行规定。这些礼遇“旗帜鲜明地表明了一个态度”,“那就是‘好人’就当有‘好报’,这种好报应该‘看得见’也能‘摸得着’,就是要让更多人乃至全社会都‘心动’,进而都去争做‘好人’”。
但是,民众对于煞费苦心来“扬善去恶”的红头文件却并不领情。一方面,“好人”如何评判,“坏事”又何从区分,并不是某一方说了算。阜宁由官方认定的“好人”是不是真正“优中选优”,是否个个经得起群众检验,怕也不能草草下定论。另一方面,即便这里的“好人”货真价实,那里的“恶习”积重难返,靠党政机关红头文件发出的“好人卡”,也必须面对根本的合法性质疑。
公共财政来自每一名纳税人,在公共财政使用和公共资源分配方面,“好人”和“凡人”不应该有什么两样,这绝不是一张“红头文件”可随意修改的。政府要做的是塑造正义的环境,而不是直接“制造”正义——是否把握住这样的用权标尺,正是衡量社会法治程度的指标。
(《解放日报》8.11 朱珉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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