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发生的各种医疗事故,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医疗责任事故,另一类是手术带来的意外风险,包括各种并发症引发的风险。责任事故肯定是医院方面造成的,但手术意外则属于不确定性风险,并没有明确的责任方,无明确的赔偿主体。目前在北京和宁波等地区尝试的手术意外险,或许能够有效地协调医患双方的矛盾。
2007年3月,53岁的患者刘某,在北京某医院接受脑部肿瘤手术后恢复不佳,而家属已无力缴纳后续的治疗费用,家属对治疗效果提出异议。由于患者术前购买了手术意外保险,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根据患者的损害后果和治疗预后等综合情况,保险公司按一级伤残赔付了4.5万元,极大地缓解了患者后续治疗费用的经济压力。
手术意外险由患者在手术前自愿购买,为患者在手术过程中由于医疗意外导致的身故、残疾以及术后并发症状提供保险保障。手术意外险产品按列明的保障项目核定保险责任和赔付比例。以北京的经验为例,心血管介入诊疗手术造成的意外身故、残疾及并发症,最高保额为20万元,一旦发生意外需要索赔,无需繁琐的第三方医疗责任鉴定手续,保险公司可直接向患方快速支付保险赔款。
手术意外险采取的是按病种单独设计,因此不同的手术类型,其对应的保险产品价格会有一定差异。但总的来看,保费只会占到单次手术医疗费用预算支出的很少一部分,价格应在大多数市民都可承受的范围内。
(《广州日报》、金羊网8.1、2 周慧 程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