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地方的非遗保护出现急功近利现象,其结果,用一位专家的话来说,就是“鼓了腰包,扁了精神”。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乌丙安说,他曾接到南方某市主管非遗保护工作的领导的电话:“对我们这边的非遗工作,您能不能给我提一个指标,我们好去保护。”
乌丙安不明指标所指,追问:“什么指标?”对方答:“就是我们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占GDP多少?”在乌丙安看来,非遗是需要政府出钱保护的事业,而不是替财政赚钱的。
把非遗视为“生财之道”并非个案。比如,一些地方热衷于申报名酒、名吃、名茶等与经济效益有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目的就是通过所产生的“广告效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业化。
专家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确实有很多文化事项可以通过与现代商业模式的结合,产生可观的经济收益。问题是,在“资本化”的驱动下,有利可图的非遗项目成为香饽饽,市场开发空间不大的非遗项目则被束之高阁。其后果,不仅使大量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而且使文化遗产的社会人文价值被简化,进而失去其内核。
比如,有的地方盲目地对不宜“走市场”的非遗项目进行商业化经营,把苗族部落的祭祖仪式变成舞台表演,把沐浴礼佛的泼水节变成“天天欢度泼水节”的旅游项目,民俗仪式或节日的神圣性和内在的精神信仰在商业化的冲击下变了味儿。
“表面上看,所有参与者都从中挣了钱,可深层次看,非遗保护最注重的精神文化却遭到破坏了。这是我们对待非遗的短视之处。”乌丙安说。
(《瞭望》2015年第31期 刘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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