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北京市户籍在京就业人员,即在北京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在京高等学院校在读的非京籍大学生;
●上述人员的配偶(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及未满16周岁子女(均须在京居住满6个月);
●北京市户籍人员非京户籍的配偶(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或未满16周岁子女;
●非北京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人员且在京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非北京市户籍在京居住6个月(含)以上人员(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法制日报》7.31 唐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