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何女士要买房,交了90万元首付,想着等房贷办下来就拿证收房,谁知何女士却因曾有三十多次信用卡逾期还款记录,还有两次拖欠超过90天,而被银行拉入贷款黑名单。而开发商称,要么付清尾款要么就按违约处理,这可急坏了何女士。
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违约责任在购房者,定金基本上是拿不回来的,但首付款应可以退回。具体的责任认定,需看购房合同与相关协议中双方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记者了解到,由中国人民银行于2006年建成的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截至2014年6月底,已收录1940多万户法人和8.5亿自然人的信用记录。像个人的各种信贷信息如房贷、车贷、信用卡等,非银行信息如个人参保和缴费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水电煤气缴费等信息,都会被逐步录入征信系统中。
包括信用卡在内的贷款逾期90天,通常被视为“有风险、可能不良”,逾期6个月或以上基本认定存在“恶意拖欠”。有的银行则是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逾期,就视为“恶意拖欠”而拉入信贷“黑名单”。相关“负面”信息在征信系统中留存的时间为五年,五年过后,新的记录就将覆盖旧的。
(《羊城晚报》7.23 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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