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细则,鼓励市属国有企业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北京市符合规定条件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
很多人表示,全国自1998年起停止实物房源分配,如今这项政策是给企业员工分“福利房”。
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国企建设公租房,可以优先面向本单位符合北京市公租房条件的职工家庭出租,但不会有产权。而产权房源都将走社会化的公开手续,不存在“福利房回潮”情况。“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自住房,和企业建自有住房的‘福利房’,完全是两个概念。”北京市住保办人士表示。
对于国企来说,这样拿出土地的好处在哪儿呢?
“很多国企的自有用地,都因为停产、转产等造成了长期闲置。出台这样的政策,既解决了保障房建设难的问题,又提高了土地的使用效率。”国土系统一位相关负责人说。不过也有人提出异议,“国有企业存量用地应该盘活,但是要避免国有企业以工业用地为名,低价获得土地,然后转化为商业开发。这种变相改变土地用途,从中套利的现象更要警惕。”
(《北京日报》7.23 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