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时年31岁的袁某与51岁的丈夫马某,从妹妹的朋友那里收养了小林。之后一家三口来京打工,租住在朝阳区东辛店村。
马某在一家餐馆当厨师,袁某在家照顾养女,他们对养女照顾得非常精心。闲暇时,袁某喜欢上网打发时间,马某曾为此和袁某争吵。
2013年9月7日晚,马某下班后再次看到妻子在家中上网,便将网线扯断,两人为此发生激烈争吵,吓得小林大哭。次日上午,马某按时上班,仍未消气的袁某买回几瓶啤酒,开始借酒浇愁。喝下几瓶啤酒后,袁某非但没有消愁,反而开始摔砸桌上的电脑、鼠标,这一举动再次将小林吓哭。当时的袁某丧失理智,为了制止小林哭闹,她竟然用手捂住孩子的口鼻,还掐孩子的脖子……
当晚,袁某投案自首。2013年10月16日,袁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警方逮捕。检方指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袁某的刑事责任。
此案开庭时,袁某一直痛哭,她对指控不持异议,表示十分后悔。马某向法庭提交了谅解书,表示妻子平时待孩子很好,谅解妻子的行为。
北京市三中院经过审理认为,袁某因家庭琐事用手闷堵养女口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袁某属于激情犯罪,且有自首情节,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15年。
(《京华时报》7.15 王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