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公安部首次向社会公开了英国著名制药公司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氏公司”)的部分高管涉嫌严重经济犯罪的消息。
这一案件被公安部列为2013年十大经济犯罪案件之首。此案所涉及的远不只一家药企,还有相关医疗单位,甚至包括政府官员。而葛氏公司因行贿被判罚金30亿元,被媒体称为“中国史上最大罚单”。
2011年年初,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处长王海(化名)带队对某市国税局开展审计,发现一家外资药企两年营业费用约6亿元,达主营业务收入的30%。药企的营销费很大一部分付给了一家名叫“临江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临江国旅)的民营公司。
这是一家规模不大的民营企业,公司员工20多人。但在临江国旅的财务账上却发现,其年收入1.5亿元,业务量相当惊人。令人费解的是,这些收入基本上来自各制药企业,没有散客旅游收入。公司账上有200多万元付给了天津的一家房地产公司。而这家房地产公司与临江国旅并非有直接的业务往来。
在天津这家房地产公司,审计人员取得了一个关键性证据,就是购房方是葛氏公司的一名业务经理,临江国旅为其支付购房款。这一线索的发现,为日后葛氏公司行贿事件的查证奠定了基础。
从2009年1月至2010年11月,葛氏公司等数十家制药企业以会议费名义支出5.2亿元,其中支付给临江国旅就高达3亿元。
审计人员推断,葛氏公司可能是通过旅行社套现行贿、赞助相关医药行业协会和给予代理商推广服务费等方式实施“带金销售”,向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部分相关医药行业协会和医院领导及医生行贿。
奇高的会议费,这一审计线索日后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经公安部门侦查发现,葛氏公司多名中层干部还涉嫌职务侵占,比如,旅行社声称组织了150人的会议,葛氏公司将150人的费用打给了旅行社,但事实上,会议只有100人参加,多出的50人的经费便留在旅行社的账上,用于给葛氏公司中层干部回扣、行贿或组织关键人物旅游。
2011年4月前后,根据法律规定,审计部门将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案件随后步入司法的快车道。
(《中国青年报》7.13 冷萌晓 卢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