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起,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内容调整,保障类别新增了双目失明、语言能力丧失、重症帕金森病、严重阿尔茨海默症4种重大疾病。受益职工将一次性领取1万元重大疾病互助金。在职职工增加了住院津贴的保障天数,住院有效责任扣除天数由3天改为1天。
附:重大疾病互助申领手续
会员职工自首次确诊患有15类重大疾病之日起,应在10日内告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并通过其所在单位工会提交下列资料:
1.填写《互助金申请书》,提供完整的事件经过书面说明、会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的京卡互助卡复印件(或银行卡号及开户行名称)、参加本活动证明、会员名单复印件、会员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2.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案首页,入院、出院记录等;
3.提供互助会指定或认可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病历、必要病理检验报告、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诊断报告的诊断书、手术证明及病历调查委托书等。如果职工自疾病确诊之日起两年内未提交申领手续,视同为放弃申请。
(《北京日报》7.1 袁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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