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湾井机电队党支部副书记张东海有期徒刑十年。张的贪污方法很“特别”:给部分工人多申报工资和奖金,发放后让工人退回。
2011年4月,工人张某的工资台账上显示1974.9元,但他实际拿到手的却只有774.9元,因为其余的1200元是要退给张东海的。“我是他们的领导,我有对奖金的分配权,如果工人不听我的话,我可以给他少发或不发。”
经查,2010年至2013年9月期间,张东海共分200余次向28名工人的工资卡上多发奖金和工资22万余元,变相截留、索要好处费共15.7万元。“这些钱大部分我自己得了,其余用于公务支出,比如说看病号、吃加班饭等。”张东海交代。
(《检察日报》6.23 赵宝仓等)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