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读美国作家乔·昆南的《大书特书》一书,看到他说“二十一岁以后买的书,凡是我真心喜欢的,都会保留。它们都是我的情人。”他说的书是情人,倒是一个新鲜的比喻。
书买来是给自己看的,不是给别人看的,正经的读书人(刨去藏书家),应该是书越看越少,越看越薄才是,而不可能是越读越多,越读越厚。再多的书中,能够让你想翻第二遍的,就如同能够让你想见第二遍的好女人一样的少。能够长久阅读的书,像是自己的情人,昆南说的这一点,倒没有错。
想明白了这一点,望着自家书房里贴满两面墙的书柜里,填鸭一般塞满的那些书,就会清晰地明白,那些并不是我的情人。说来很惭愧,不少买回来却从来没有读过,任其尘埋网封,当时只不过图的是一时占有的快感。后来,放进书架上,想丢掉,舍不得;不丢掉,成了鸡肋。
我曾写过一则《三月扔书》,就是说必须把那些根本不读的书彻底丢掉,不是你变了心,而是你根本没有动过心,因为它们根本没有成为你的情人。
在扔书的过程中,我这样劝解自己,没有什么舍不得的。那些丢掉的书,不是你的六宫粉黛,不是你的列阵将士,不是你的秘笈珍宝,甚至连你取暖烧火用的柴火垛和厕纸都不是,是真真用不了那么多的。你不是在丢弃多年的老友和发小儿,也不是抛下结发的老妻或新欢,你只是摈弃那些虚张声势的无用之别名,以及名利之间以文字涂饰的文绉绉的欲望。
由于这些年出书的门槛越来越低,敬惜纸墨的传统越来越薄,书的垃圾便越来越多。这些年,我扔掉的书比现存的藏书肯定要多,甚至比读过的书都要多。
(《羊城晚报》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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