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聘任制已在多省份试点,相关问题也逐渐暴露。
目前,聘任制公务员聘期一般为3~5年,普遍存在“临时工心态”。据深圳市人社局介绍,深圳在2007至2009年招收了50多名聘任制公务员。这些人普遍有顾虑:聘任制公务员人少,在单位像“临时工”,随时有被解聘的可能。据统计,这50多人已有20多人离职,离职比例高达50%。
蒋德元在2012年成为四川省首批聘任制公务员,对他来说,更多的压力来自外界的环境。“由于我的聘任制身份,有的人在工作中就配合不顺畅。”
厦门市交警支队聘任制公务员杨建也表示:“领导、同事有时并不是很尊重我,有的市民也不配合我的工作,因为我没有配警服。”
对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也是一大难题。由于还处在试点阶段,国家也没有统一的考核标准。在一些地方,无论是聘任制公务员,还是用人单位,都想保持长期稳定的工作现状;加上考核不明确,聘任制公务员成为“变相铁饭碗”。不少聘任制公务员希望以此为跳板,转变身份为委任制公务员。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孟华说,这种现象与制度设计的初衷背道而驰。当前应当尽快打通聘任制公务员晋升通道,完善考核机制,逐步扩大公务员聘任制范围,最后对新进公务员实行全员聘任制。
(《瞭望》2015年第20期 刘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