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5年05月21日 星期四

    做完核磁检查,助听器为啥坏了

    《 文摘报 》( 2015年05月21日   04 版)

        核磁共振成像(MR)对软组织具有高分辨力,对确定疾病病变范围十分准确,为外科手术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有时,病人做完MR检查出来,会说“医生,我的助听器听不见了”。原来磁共振检查是利用高强磁场获取人体磁共振信息的,所以一切铁磁性物品、电子类产品带进磁共振检查室都会被消磁、损坏。现在的助听器越来越精致,隐蔽在耳朵里,若患者检查前忘记取出,就可能被损坏。

        专家表示,下列情况为绝对禁忌证,患者不宜进行MR检查:

        1.带有心脏起搏器、神经刺激器者、体内有微量输液泵者、人工心脏瓣膜等的患者;

        2.体内带有顺磁性血管夹者,如动脉瘤止血夹等(非顺磁性如钛合金除外);

        3.有眼内金属物、内耳植入金属假体者(如人工耳蜗等)、金属假肢、金属关节(非顺磁性如钛合金除外)、体内有铁磁性异物者;

        4.妊娠3个月内的孕妇;

        5.重度高热患者。

        下列情况为相对禁忌证,经适当处置可进行磁共振检查:

        1.体内有金属异物(金属假牙、避孕环)等患者如必须进行MR检查,应慎重或取出后再检查;

        2.癫痫患者(应在充分控制症状的前提下进行MR检查);

        3.幽闭恐惧症患者,如必须进行MR检查,应在给予适量镇静剂后进行;

        4.不合作患者如聋哑人、小儿,应在给予适量镇静剂后进行;

        5.妊娠中晚期孕妇和婴儿应征得医生同意再行检查。

        此外,一切铁磁性物品以及电子器械产品,都不可带进MR检查室。

        (《羊城晚报》5.14 李圆)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