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餐厅、娱乐场所、写字楼等违法被查处执行不力三次以上者,将向社会公示一个月。这次的禁烟力度被认为“史上最强”。
公共场所禁烟之难,是因为吸烟是习惯,改变习惯不容易,同时也涉及吸烟者的个人权益。事实上,任何权益都要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才能行使,而不伤害他人本身,是比权益更重要的义务。
研究显示,在通气条件差的环境下,暴露在充满烟雾的房间内仅一小时,被动吸烟者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从平均1.6%升至2.6%,大致相当于一根含中等量焦油的卷烟,暴露在一氧化碳浓度为20ppm的环境下两小时,等于实际吸10根普通卷烟……也就是说,吸烟能引起的疾病,在被动吸烟者身上同样可能发生。
因为吸烟导致的危害不是速效显示的,不能马上看出恶果,所以总会被认为是小事,好像一个人的举动对大局影响不大。但是,社会的秩序、公众的利益,其实就是由小事组成的。公共场所禁烟也不是一日之功,但也须从一日之功开始,形成社会合力和风气,使公众利益得到维护。
(《北京晨报》5.14 佟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