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郑龙娣的老师魏桂容一生未婚,晚年举目无亲,作为学生的郑龙娣照顾恩师二十余年,在老师住院期间,还曾多次垫付医药费达十几万元。2012年9月,魏桂容因病离世。由于其孤老的特殊身份,又没有遗嘱,魏桂容留下的48万元存款和一栋价值300万元的住宅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2013年,郑龙娣向法院提起了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的特别程序,魏桂容生前单位上海市某中学提出异议,于是双方走上法庭。
2014年12月5日,法院经过审理认定,郑龙娣对魏桂容尽了一定的扶养义务,判定48万元存款归郑龙娣所有,住宅收归国有。
郑龙娣的代理律师说,这个案件的争议焦点是,魏桂容是孤寡老人,没有继承人,郑龙娣是不是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像“孩子对父母的照顾”。如果尽到了,法院就会判决郑龙娣适当分得魏桂容的遗产。如果魏桂容有第一继承人的话,郑龙娣也可分得适当财产。同样的,如果魏的生前单位尽到主要扶养义务,也可分得适当遗产。
另有律师表示,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今后社会孤寡老人问题可能会比较严重,有人愿意照顾孤寡老人,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只要是合法的,都应该提倡、接受。不能说照顾孤寡老人只能出于公益、善良,如果社会都形成这样一个风气:根据法律规定,照顾孤寡老人,老人去世后,能得到老人部分遗产,这是好的,值得提倡。
另外,类似案例中,如果潜在继承人暂时未出现,之后是否还有权申诉?律师表示,法律程序可以申请继承无主财产,如果无主财产收归国有了,应归还给继承人,但如果无主财产已被拍卖等客观消失了,则不需要承担其他责任。
(《广州日报》4.10 李华 彭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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