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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4月14日 星期二

    墓地到期后如何解决

    《 文摘报 》( 2015年04月14日   02 版)

        清明节前后,不少人发现墓园里张贴着缴费通知,甚至有工作人员在墓地“守株待兔”等待逝者家属。目前,山东、北京、辽宁、重庆、内蒙古、云南、广西等地均出现了墓地20年缴费“到期潮”,大量墓穴的缴费期已到,面临续交问题。

        民政部1992年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经营性公墓的护墓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北京八宝山人民公墓新闻发言人倪晓锋介绍,现在八宝山人民公墓共有6万多个墓穴,到期和面临到期的超过3万个。现行法规对墓地到期后的处理少有涉及,墓地到期怎么续交、按什么价格续交等细节问题均没有明确规定,给到期墓地的处理带来了难度。

        目前,全国多数地区对到期墓穴的监管尚无法可依。专家指出,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只要土地使用的性质和获得批复时是一致的,依然可以按相关规定延续对土地的使用,不存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墓地就要被平掉的情况。

        (《东方早报》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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