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死不起”再度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当前在公众的劳、病、老、住、残等方面,国家已出台了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唯独在“死”的方面没有。
现行《殡葬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立法层次较低,原则性强,内容过于简单抽象,难以有效实施。处罚条款多为“责令改正”、“责令恢复原状”等,违法成本低。
近年来涉及殡葬行业的贪腐职务犯罪也频频发生,这类犯罪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高,且以窝案串案居多。目前殡葬服务行业管理不到位,墓地由民政部门的下属机构经营,实行政府定价,管理者本身也是经营者,角色混淆,权责不分,使得行业潜规则盛行,“白包”大行其道,行业垄断明显,容易滋生腐败。
建议殡葬立法尽快升级,加快制定《殡葬法》,完善殡葬业法律法规体系,将殡葬业纳入法治轨道,以法律的形式规范殡葬行为和殡葬行业秩序。
(《法制晚报》4.2 刘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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