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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中央不能随便兜底“地方债”

    《 文摘报 》( 2015年03月31日   06 版)

        今年两会,地方债纳入预算第一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特别是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成为热点话题。为此,记者采访了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他说:

        我经常到地方去,了解地方政府存在两种错误认识:第一种想法是,认为政府贷款是为公的,是把地方经济发展上去,如果追查,地方官员没从中捞任何一笔钱,债务多大就无关紧要了。

        至于说客观形势变了造成负债,只是当时对形势估计不足,并不是由政府主观造成的,比如有的省大建钢铁厂,现在产能过剩,需要拆掉很多厂。像这种账就是坏账。

        项目为什么赔钱有各种原因,很复杂。比如,当初拟定项目时不知后来形势的变化。地方搞项目时,认为反正是国家的项目借来的钱,花钱大手大脚。还有一点,缺乏人才。原来的干部不懂做企业,按照过去的政府投资做而造成项目亏损。

        第二种想法,是相信中央会兜底。我在一些地方与干部谈到这个问题,大都存在这种想法,认为中央肯定会兜底的。债务再大,如果没有贪腐问题,拿地方也没办法。即使中央不兜底,有的地方政府认为我们有矿山、有土地,怕什么。这都是当前存在的一些错误认识,是必须要认清的。

        在美国也有地方债。比如美国的底特律城市破产了。如果是联邦制的国家,中央不管地方财政,地方政府破产就破产了。中国不是联邦制,不会有地方政府破产,以致造成地方政府的依赖思想,现在是跑项目,将来是跑债务。所以说,在中国的体制下,必须明确,中央不能随便兜底,也不能为所有的地方债务兜底。中央即使需要兜底,也一定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不能随便说了就算了。

        另外,还有一条一定要明确,地方的主管官员要实行终身负责制。如果在任时有债务一定要追究责任,调走前一定要审查弄清楚。不能升了官离开当地债务就不管了。

        (《学习时报》3.23 吕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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