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返聘了一名退休人员,工作半年后,公司因为某些原因想辞退她,但当初公司与她签的劳动合同是3年,月薪2000元。请问辞退她是否要给予经济补偿?
【律师解答】:
公司可以采取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方式,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并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劳动法律法规之规定,经济补偿金是针对在劳动合同解除时,法定需要支付的补偿。
你公司所聘用的是一名退休人员,其享有国家规定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可得到相应的退休养老金。同时,这一雇佣行为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在解除合同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上海法治报》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