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地方,不易见声色犬马,不易见灯红酒绿。没有大喧闹,没有大折腾,于我,是极好的落脚处。
一
我是个外地人,来这座小县城已经二十多年了。
在中国,县城是个进可攻退可守的地方。它既亲近城市,又不疏远乡村,既有城市的形制,又有乡村的味道,既有一点洋气,又不失土气。我对县城的感受是亲切的。上初中的时候,因为参加县里的歌咏比赛,第一次去了趟老家的县城。波澜壮阔——数年后,我依然想用这个词,来概括一个偏僻农村孩子初见县城的感受。足见那一刻,我的惊心动魄。也就是那一次,我吃到了最好吃的,看到了从未见过的,便觉得,县城,就是天底下最好的地方了。
小县城,地方小,也没几个人,待得久了,好多人便熟了。即便叫不上来名字,一见面,便知道是这个城里的。笑一下,或者别有深意地看一眼,算是打了招呼。小县城比大都市温暖,也有人情味。
二
我初来的时候,这座小城,还有国营的旅馆、国营的饭店、老式的电影院,以及老百货店、五金商场等。这些建筑,一例都濡染着那个年代的气息,一式的水泥刷石的门楣,以及门楣上内容相仿的政治标语。国营旅馆门前的那个茶炉,一天到晚,扑哧扑哧冒着热气。旅馆门前,常年有一个老爷子,拿着个搪瓷缸子,半坐在破旧的帆布躺椅上,吸溜吸溜地喝茶。
也就是在一夜之间,这些老旧的房子、招牌,以及白发苍颜的温暖,都没了踪影。道路拓宽,楼宇林立。改革的大刀阔斧,并没有在一座小县城显出半点温和和老迈来。卖饸饹的摊不见了,老街没了,人也迷失了。先是眼球,恍若入了异乡,认不清走了许多年的街巷。再便是胃,没了一屁股随意坐在哪个摊上,饕餮豪吃的畅意了。一个人,若胃失了意,许多精神层面的架构上,也就会六神无主。
三
我的工作在这里,户口在这里,也待了这么多年,这座小城,于我,总觉得是他乡,不过是——永恒的他乡。
到底是小地方,不易见声色犬马,不易见灯红酒绿。没有大喧闹,没有大折腾,于我,是极好的落脚处。在这里,我能做的,就是打盹、犯困、读书、写文章。在小地方,容易守心。
有一年春天,一个文友说要来看我,问怎么找我。我说,我这个地方很小的,很好找的。他说,你还是说具体点。我说,你若看到一个人骑着二八大自行车,链条敲打着链盒发出丁零当啷的声响,头发被风吹得风声鹤唳,满脸凝思冥想,就是我。
(《羊城晚报》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