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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3月24日 星期二

    法学课里的复杂中国

    《 文摘报 》( 2015年03月24日   08 版)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何帆在清华大学开了法学课。他走上讲台时,先讲了十个“王大锤”的故事。学生们先是发笑,继而陷入沉默和思考,因为这些故事都来源于现实。

      从上个秋天开始,上海律师刘轶圣每隔一阵子,就会在周六前飞往北京。工作再忙,天气再差,也没间断过。令他赴约的不是一桩了不起的官司,而是清华大学开设的一门课,“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

      主讲人名叫何帆,他身上背着一连串的头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处处长、法官、几大本洋书的翻译、博士、网络红人。

        从童话到现实

      这几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最担心的事,就是学生们理解不了现实。法学院更多地是让学生进行法律理论、规范的学习。这虽然是必要的基本功,但会导致他们“不接地气”。学生们不知道什么是党组,不知道人民司法是怎么回事,不去想司法制度未来将会怎么样。

      “一个人进入单位,才知道‘党组’多么重要。但在法学的教科书里,没有这两个字。他们读了四年法学教科书,就像一直在读童话书的孩子,就这样被送进社会。”

      在行政诉讼法的课堂上,何海波曾布置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第一次跟政府打交道,学生们有的连政府办公室都联系不上。

      这就是只读“童话书”的结果——不会写诉状,也不懂重要政策实际的边界在哪里。

      何帆也曾读过“童话书”。读研时,他去听庭审,看到法官犯困,内心非常愤怒:“怎么能在神圣的国徽下打瞌睡呢?!”可当他真的到了法庭上,才发现很多时候,证人不出庭,鉴定人也不出庭,没有交叉询问,没有控辩,从头到尾都是检察官在念起诉意见书,整个法庭无趣乏味,“困得恨不得拿2B铅笔扎自己大腿”。

      “理论上的东西,老师都会教,审判独立啊,法官权威啊,司法应该中立啊,这都是真理,没错!”何帆说,“但要看在中国的语境、制度环境下,法院是什么样的,存在什么问题。”

      在去年的一次研讨会上,他碰巧遇到何海波。“我一直想开一门课,讲讲现实中的中国司法。”何帆说,何海波马上应承下来,“几乎是一拍即合”。

        10个“王大锤”

      第一次在网络选课系统里看见“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的课程名时,清华法学院大三男生黄敏达默默做了两件事。一是搜索任课教师何帆的履历;二是搜索他的论文著述。

      “当过警察、审过案子、在搞改革……”黄敏达心里打了一个对勾。这表示,此人实践经验丰富。“读过博士,翻译《批评官员的尺度》《美国最高法院通识读本》……”黄敏达心里又打了一个对勾。

      在第一节课上,何帆开门见山地解释自己要讲什么:“这门课教的是跳出法条看待司法;如何理解司法政治;如何看待政法体制;如何把握党法关系;如何分析中国问题。”

      随后,他提了一个大多数法学课堂都会提的问题,法院是做什么的。与陈述概念的方式不同,何帆告诉学生:要弄清在中国的政治现实下,政权体系下,法院是什么地位;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下、党政关系下,法院又是什么地位。

      在后来回忆这门课时,几乎所有学生印象最深刻的,都是何帆在这个颇有点“伟光正”的开头后面,讲了10个自己编排、但脱胎于真实案例的故事:借用网络搞笑剧《万万没想到》的模式,主人公“王大锤”时而是法官,时而是法院的其他工作人员。他会被上级法院刁难,会被庭长干预案件,也会被领导派去卖报纸。

      “主人公的名字好笑,但这些故事其实很残忍。”黄敏达回忆道,“它们直击当下的问题,比如法官选拔、晋升制度的不合理。”

      故事讲完,何帆抛出10个关键词:法统、政法、小组、党委政法委、党组、干部、刀把子、群众路线、中央事权和大局/中心工作。“这些东西都是法条里面没有的,但你不了解这些,就很难对中国现实的司法有清楚的认识。”

        “了解和理解”是前提

      根据何海波的了解,很多老师教学的时候,一上来就把法律法条批判一通:“这个立法的是个蠢货,这个立法的是我同学,这个立法的当年没我成绩好……你看现在都立得了法了。”    

      在何帆看来,“学法律是为了捍卫法律,你在法学院的时候就瞧不起它了,怎么捍卫它?”而他同样不认可那些过于保守的课堂。“该批评还是要批评,有些问题本来就不合理,当然要改掉。”在他看来,“了解和理解”必须是前提。

      在跟学生谈法官制度改革时,他会强调每个法官都有三重身份:党的干部、公务员、法官。所以,要改革法官制度就会同时涉及干部管理制度。

      在何帆讲述的一则故事里,法官王大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受到庭长的干预,非常烦恼。“现在大家都讲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也就意味着,这个法官对案子可以自己做判断,不用再向他的院长汇报了。”何帆语气一转,“但如果有的法院院长以党组书记的身份过问这个案子,让你向我汇报,那你怎么办?”

      在课堂上,他会耐心地跟学生们分析:“要考虑的,是怎么样在坚持党的领导下,让权力配置更加科学,就算他是院长,是党组书记,想干预案件,也有办法制约他。”

      助教姜周斓对何帆怀有一种感激。“我以前认为,理解了社会现实以后,就会因为存在的合理性而否定改革的必要性。”她因此曾对这门课抱有怀疑,但她后来发现,这门课之所以陈述现状复杂,是为了厘清各种历史背景和现实力量的博弈,“才知道怎么改,而不仅仅是要不要改”。

      “他当然不是在论证‘存在即合理’啦。”黄敏达说,他坦言自己从前有点儿“小愤青”,批评欲很强,但在这门课之后,他最终明白,花一半以上时间梳理历史、了解制度,然后再评判现状,方能谈论改变的可能。

        司法改革与每个人相关

      开课后,这间教室不断涌进一些外系学生和“旁听生”——有清华政治学系的老师,有最高法院的博士后,有已经从业的律师、法官,还有承诺不报道课堂内容、只想学习的媒体记者。

      清华法学院2008级本科毕业、哈佛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刘轶圣,在上海担任律师差不多一年了,薪水很高,但困惑不少。

      “为什么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走出校门后作用比较有限?”他举例说,学了民事诉讼法,但真正起草起诉状、答辩状,到法院立案时,一下子上手还真是困难,而且试图和法官沟通时,经常不被搭理。

      根据他在哈佛的见闻,美国大学法学院常有大法官来讲座、交流。参与学生“模拟法庭”实践也很寻常。美国最高法院第112位大法官艾琳娜·卡根坚持每年到哈佛开宪法课,跟同学一起研讨重要的宪法案件。但在中国,刘轶圣觉得这样的机会几乎没有。

      何帆讲过这样一个故事。王大锤是广东基层法院一名民事法官,一年结案400件,堪称“大拿”,却看到有学者拿美国法官年均1400件的结案数说事儿,称中国法官“案多人少”的现状是“伪命题”。此外,还有学者提出,边疆地区法官人数明明不少,案子却寥寥无几。

      在何帆的引导下,刘轶圣打开了另一种思路:和沿海地区不同,在边疆地区,法官还有维稳、宣示主权的任务。

      “问题可能没有标准答案,但探寻的过程非常有意义。”在坚持上完每一节课后,刘轶圣感慨,改革涉及的面太大了,说比做容易太多,做起来又比想象的难太多。“我对现行的司法改革有了一种理解。”他说,“我们都不认为‘存在即合理’,但理解是解决的一种基础。”

      何帆在第一堂课上就告诉学生,关于中国的司法制度,也许你们大多数不会进入司法机关,有些也不会做研究,但你当律师可能会面对法庭的辩论;当企业的法务,老板会问你,这个事儿法院会怎么解决;在跨国企业的政府公关部门工作,领导会说,这条司法解释是谁起草的?咱们怎么跟政府打交道呢?

      “对一个国家的政策解读的能力,对政治现实的了解程度,对于每个人以后走上社会,都很重要。”黄敏达说。

      在他看来,自己即使不当法官,不代表法官的待遇就和他没关系。因为他最终认识到,在任何领域,法院都是纠纷的最后裁决者,做什么都要和中国的司法制度打交道,而司法改革的方向则和每个人的未来相关。

      (《中国青年报》3.18 秦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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