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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3月19日 星期四

    缩短“正义距离”

    《 文摘报 》( 2015年03月19日   06 版)

        “正义距离”是指当一个普通公民在现实中遭遇不公后能够从公共机构获取正义的最短空间距离和时间距离。空间距离是指地理上的远近,时间距离是指等待时间的长短。

        当代中国一个普遍现象是普通公民的“正义距离”过长。大量公民在遭遇到不公正对待时,为什么不就近寻求解决而是采取越级甚至到中央上访的方式?这正是因为,在广大普通公民基于现实生活而形成的认知中,作为最高政府所在地的首都才是正义之源,才能够解决自身所遭遇的不公问题。而从时间距离看,如果公民在现实中遭遇不公正境遇,要花费几年乃至数十年的时间才能够得到公正对待,这一时间维度的“正义距离”也是极长的。

        缩短“正义距离”需要从各方面进行系统努力,如司法体系的深入改革和完善。然而在此基础上,从最直接的角度,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树立全社会对正义的信心、信念和信仰。这是缩短“正义距离”的观念基础。

        将追求正义纳入各级政府首要执政目标,视为首要的公共服务。对政府而言,不仅要在观念上将正义作为自身的信念和信仰,更要在实际行为中将实现正义作为首要的执政目标,要将正义视为首要的公共服务产品,并通过各级政府的努力,实现正义作为公共服务的就近覆盖。

        加强基层司法力量配置,扩大政府正义服务的基层配置。要让普通公民在知法、懂法、信法的基础上,习惯于寻求和接受法律体系的帮助和裁决。

        扩大法律援助渠道。这主要包括扩大各种法律宣传、教育、咨询、代理人员机构(如律师事务所和相关社会组织等)的发展和配置,使其成为普通公民与司法机构的沟通桥梁,并进一步扩大正义服务的覆盖面。

        (《学习时报》3.16 何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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