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张先生最近购买首套住房,需要开“无房证明”以获得贷款优惠利率。他惊讶地发现,要得到这张证明“没有房子”的薄纸,竟然需要花60元。
除了南宁,在济南、武汉、长春等全国多地,“无房证明”都必须在政府限定“独此一家”的机构办理,并收取20元到60元不等的费用。
类似无房证明这样越权立项、搭车收费、只收费不服务、随意扩大收费范围的“奇葩”证明收费,在一些地方还有不少。例如,证明公民遵纪守法的无罪证明,在天津得花100元。在湖北黄冈,办理保险开气象灾害证明需要缴费600元。
事实上,中央早在2013年就已明令禁止利用档案收费。然而,好政策刚出中南海,就被一些地方截留了。
(新华网2.27 乌梦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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