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的孙某于2009年和王某结婚,一年后孩子出生,双方感情出现问题。2012年,她发现丈夫和公司一名女同事发展为情人关系,夫妻俩为此经常吵架、打架。
2013年9月14日,孙某找到王某所在公司,两人再次争吵。孙某遂问王某公司所在大厦的保安小刚(化名),能不能找人教训王某。9月17日,孙某通过小刚又纠集了3名男子守候在暂住地,孙某向小刚支付1.2万元报酬。当日晚8时许,王某应孙某之邀到来,小刚等4人持角力棒殴打王某。在孙某的授意下,他们将王某手脚捆绑后离开案发地。之后,孙某持刀猛刺王某胸、背部数十刀,造成王某死亡。孙某事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小刚等4人陆续被抓。
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孙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鉴于孙某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决定依法对其限制减刑。
(《京华时报》3.2 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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