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一年多来,北京市西城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490条,信息发布后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77人次,涉及到位标的额1512.8万元。
在公布名单后主动履行的执行案件中,自然人占比95%,共73人。其中,男性被执行人占比94.7%,女性被执行人占5.3%。98%以上的民间借贷、信用卡欠款、金融借款合同等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案件,被执行人在个人信息公布后会主动履行。
从惩戒效果看,失信信息公布后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中,因交通出行受限主动履行义务的占95%,特别是在春节等重要的传统节日,很多被执行人因出国或探亲等无法正常购买机票,影响了重要的日程安排,更愿意通过主动履行义务将自己从名单库中清除,从而能够顺利出行。
据介绍,对于老赖,法院会使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统一公开平台,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形成信用惩戒威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所产生的被执行人诚信评价的降低,将载入被执行人的诚信档案并且长期存在。即便是将来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完毕,从老赖名单中移除,其在银行的征信系统等相关部门的诚信记录仍会留下污点,而不会因为履行义务完毕而消除。
(《北京青年报》2.12 孔德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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